目前,道路上行駛的懸掛“新能源車”、“內燃觀光車”等牌照,外形酷似小轎車的四輪車越來越多,其實它們絕大多數屬於燃油汽車。許多車主為了圖省事,將燃油汽車改裝成觀光車或直接購買改裝後的“偽電車”,不用掛牌、不用駕照,直接就可上路行駛,以此來逃避掛牌辦證、考駕照和電子監控違法抓拍處罰。
  近日,青島市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兩個小時就查獲了3輛這樣偽裝的小轎車,它們都是機動車,車主卻掛上了“觀光車”、“新能源車”的牌照,並更換了車標進行偽裝,最終還是難逃檢查,車輛被依法扣留,3名司機因無證駕駛分別被黃島警方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5天。
  本報記者 殷萍 通訊員 馮希軍
  無證駕駛“觀光車”被查
  2014年12月29日下午2點多,青島市黃島公安分局交警一中隊在大珠山中路與東嶽中路交叉路口開展交通秩序整治。下午2點50分,一輛懸掛“神龍觀光車”牌照的深藍色小轎車由東向西駛來,執勤交警檢查這輛“觀光車”,發現其輪轂標誌、方向盤標誌都是“力帆”汽車標誌,但車頭車尾的標誌卻被更換。“這分明就是一輛力帆汽車,偽裝成觀光車。”執勤交警說,經過查詢,這種品牌、型號的車在國家公告產品目錄上,是典型的機動車上路不懸掛號牌。
  執勤交警依法扣留車輛,並要求司機出示駕駛證,這名中年司機見事情敗露,承認自己無證駕車。原來,沒有駕駛證的丁某聽信了別人的建議,買了輛貌似“觀光車”的力帆牌汽車,自製了一副“神龍觀光車”牌照,又更換了一款內燃觀光車的車標和合格證。“平日總能看到掛著類似牌照的車,聽說不需要駕駛證,就做了副牌照偽裝觀光車。”司機丁某說。
  青島市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兩個小時就查獲了3輛這樣偽裝的小轎車,它們都是機動車,車主卻掛上了“神龍觀光車”、“佳昌新能源”的牌照,車輛被依法扣留,3名司機因無證駕駛分別被黃島警方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5天。
  “如果是有駕照的司機將按照機動車不懸掛號牌被罰款200元,計滿12分;無駕照司機將被處5—15日行政拘留。”交警說。
  小型汽車易成改裝對象
  “這種偽裝電動車的原型大多為比亞迪F0、力帆小型汽車以及長安、奇瑞等小型轎車。”交警大隊執勤交警告訴記者,一般都是當事人購買小型機動車後自己改裝,或者直接從銷售電動車的公司購買改裝後的“偽電車”。“改裝也比較簡單,很多都是去汽修廠製作一些觀光車牌換上。”
  從事汽車銷售的業內人士李先生告訴記者,所謂的內燃觀光車實際上就是將一些小排量的汽車做外形改造,把原來的汽車廠家標誌全都去掉,然後掛上內燃觀光車或者老年代步車的牌子,車輛的發動機等核心設備是不會改動的。“在東營、濱州、濰坊都有不少這種生產、改裝車的工廠,很多銷售電動車的公司都會去購置,然後再忽悠消費者購買。”
  然而這些“偽電車”是如何進入市場的?記者從當地工商部門瞭解到,工商部門每年都會對車輛銷售公司進行抽檢,包括營業執照、經營場所以及車輛合格證等,“今年市政府協調很多部門專門查處‘偽電車’銷售,工商部門也會定期抽檢,對發現有改裝等不合格車輛銷售的情況都會根據相關規定嚴厲處罰。”據瞭解,有相當一部分“偽電車”都是從外地流入,一些是市民自己改裝的。
  觀光車上路“後遺症”多
  記者從交管部門瞭解到,按照《非公路旅游觀光車安全使用規範》規定,所謂的內燃觀光車應在國家指定的區域內使用,並且應在指定的運營區域內駕駛,比如景區內的擺渡車,這種車輛是不允許在公共道路上行駛的,而且駕駛觀光車的人員也要有駕駛資質,還需要經過特種車輛的駕駛培訓。
  “這種內燃觀光車實質上就是汽車,其性能和正常的汽車無差異,這樣的車如果不註冊登記懸掛車牌,在道路上行駛時產生的交通違法行為無從查詢,肇事車的身份更是很難找到。”交警表示,這種車不上牌就無法參與年審,那麼車輛自身的安全就沒有保障,駕駛人的安全也就沒有保障,再就是這種車輛無法購買相關保險,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車因沒有保險常常無力賠償,而交通事故受害者也無從獲賠。市民不要購買這種改裝車,也不要私自改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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